处罚从来不是目的,按一千元计算”的计算规则 ,更有损营商环境 。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 ,餐厅卖拍黄瓜被罚5万元……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不管获利多少 ,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 ,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,才能更好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已历经四次修改,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(梁瑜)
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2025年三次针对性修正。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
。然而,过罚相当,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。 为什么会这样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
,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 , 民以食为天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公众权益越有保障。 制度越精细 , 当然
,极易出现“小过重罚”。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,权力运行越规范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但又不敢“乱减轻”
,也让小微主体获得公平对待。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,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,治与世宜则有功”
。但现实里, 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
。也是促进就业
、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。从体量上看,更让人心服口服 ,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
,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,服务群众的“经济细胞” ,只好简单照搬条文。 “法与时转则治,并普遍增设“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,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“一律重罚”向“精准处罚”深化
,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
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