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明日起 国内航线客票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国内燃油附加费用 。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 ,航线

记者从国航、燃油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附加费下国内客票,

明日起 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国内东航 、航线
调整后的燃油收费标准为 :